刊名: 教师教育研究
主办: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高等学校教资培训交流北京中心
周期: 月刊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1672-5905
CN: 11-5147/G4
邮发代号:2-418
历史沿革:
曾用刊名:高等师范教育研究
期刊荣誉:社科双效期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中国期刊网核心源刊;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
创刊时间:1989
探析土地登记管理与完善
【作者】 宋付昌
【机构】 山东省东明县国土资源局
【摘要】【关键词】
【正文】摘 要:土地登记制度是完善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我国农业生产繁荣和农民长治久安的重要制度。当前,国家有关部门已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了土地登记制度,愈加凸显了土地登记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本文将对现阶段的土地登记工作进行探讨,并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土地登记制度提出切实合理的建议。?
关键词:土地登记管理;土地登记制度;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完善措施
土地问题与我国的农业发展紧密相连,也影响着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对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土地登记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是推进和谐社会的关键因素,如果土地登记制度不够完善,将会直接影响土地使用权人对土地的使用、交易等方面的安全,也会给农业发展留下隐患。笔者自1999年在国土部门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土地登记管理工作,对土地登记制度和管理有着深入的理解和掌握。现根据工作中的经验,探讨土地登记管理及完善的方法。
1 土地登记及类型
土地登记,也称土地权利登记,是指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对土地的各项权利实行登记的制度。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第二条规定,我国土地登记是指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主要包括土地权属性质与来源、土地权利主体、土地权利客体以及与这三方面直接相关的其他内容。不同类型的土地登记在具体程序上虽然不尽相同,但总体上的基本程序可分为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核发证书五个步骤。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规定,土地登记的类型包括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其他登记5种。
(1)土地总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内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内土地进行的全面登记,也是国家对土地权利的重新确认,所建立的每宗地的表、卡、证是以后初始、变更、注销及其他土地登记的依据。
(2)初始登记是指土地总登记之外对设立的土地权利进行的登记。初始登记包括: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作价出资或入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授权经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初始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抵押权和地役权初始登记等。初始登记的主要作用在于确定土地权属,完备地籍资料,公示土地权利人的权利。
(3)变更登记是指因权利发生改变,或者因土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内容发生变更而进行的登记。
(4)注销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的消灭而进行的登记。
(5)其他登记,包括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和查封登记。
2 完善土地登记制度,健全土地登记管理
现阶段我国的土地登记政策虽已相对完善,但是还存在着管理结构不够健全、管理人员分工不够明确、岗位设置不够合理等问题。当出现土地登记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的时候,往往找不到管理和制定部门来解决对应的问题。并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土地登记制度也应不断的更新来紧跟时代发展的脚步,多出台新政策来增加各项土地登记工作的依据,更好的进行管理。具体来说,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土地登记制度:
2.1 明晰土地产权
土地登记和土地管理的主要问题就是土地产权的问题,唯有抓住产权清晰的主线,掌握土地产权的权属问题,防止在交易的过程中由于查阅资料而浪费大量的时间。如果在交易的过程中,能够及时的查清土地产权的归属问题,就极大的提高了土地登记的工作效率,对于有产权争议性的土地进行暂时的封闭,不准许投入市场进行交易,确保交易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2 完善地方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有关部门应根据土地登记的发展情况和我国土地制度的制定情况,制定长期、中期和短期的立法计划,并且将立法的执行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各分局应定期制定立法建议任务指标,由上级领导部门统一协调和管理,并将重要的建议进行整合和归纳,登记到下一年度的立法计划中。通过每年这种循环的方式,逐步形成完善的土地资源法律法规体系,并建立监督机制,来监督法律法规的指标完成情况。
2.3 建立高质量的管理团队
土地登记的工作人员是服务性质的人员,因此,具有高素质、高效率的土地登记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团队建设对于新时期我国的土地登记管理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对于登记任务而言,土地管理单位应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素质的业务主干,加强对业务熟悉度和预警方面问题的处理能力培养,并加强对土地政策、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方面的学习和管理,并邀请国内土地管理方面的专家和学者对其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和业务讲解,使工作人员能够看到外界的发展趋势和其他单位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方式,在最短的时间内培养具有高素质的业务骨干,为土地管理单位带来新的管理观念和先进的管理经验。
3 结语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土地作为农民经济收入的基础和城市发展的源头,日益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土地的经济效益也日益显现,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作为土地登记人员,应顺应时代的发展,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完善土地登记制度,提升土地登记管理水平,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优化土地登记的流程,进一步促进土地登记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参考文献:
[1] 朱梅芳.土地登记管理中常见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J].现代物业(上旬刊),2013,06:20-21.
[2] 蒙毅,翟建松.现行土地登记管理体制需要改革[J].中国土地,2008,06:63.
[3] 刘燕,杨庆媛,陈展图.论《土地登记办法》对我国土地登记制度的改进[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3:1-4.
[4] 宋才发.土地登记是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J].青海社会科学,2009,01:174-178.
[5] 罗菲,钱峰,曹银.浅议我国土地登记代理制度管理和完善[J].科技创业月刊,2010,08:91-93.
关键词:土地登记管理;土地登记制度;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完善措施
土地问题与我国的农业发展紧密相连,也影响着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对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土地登记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是推进和谐社会的关键因素,如果土地登记制度不够完善,将会直接影响土地使用权人对土地的使用、交易等方面的安全,也会给农业发展留下隐患。笔者自1999年在国土部门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土地登记管理工作,对土地登记制度和管理有着深入的理解和掌握。现根据工作中的经验,探讨土地登记管理及完善的方法。
1 土地登记及类型
土地登记,也称土地权利登记,是指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对土地的各项权利实行登记的制度。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第二条规定,我国土地登记是指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主要包括土地权属性质与来源、土地权利主体、土地权利客体以及与这三方面直接相关的其他内容。不同类型的土地登记在具体程序上虽然不尽相同,但总体上的基本程序可分为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核发证书五个步骤。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规定,土地登记的类型包括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其他登记5种。
(1)土地总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内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内土地进行的全面登记,也是国家对土地权利的重新确认,所建立的每宗地的表、卡、证是以后初始、变更、注销及其他土地登记的依据。
(2)初始登记是指土地总登记之外对设立的土地权利进行的登记。初始登记包括: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作价出资或入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授权经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初始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抵押权和地役权初始登记等。初始登记的主要作用在于确定土地权属,完备地籍资料,公示土地权利人的权利。
(3)变更登记是指因权利发生改变,或者因土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内容发生变更而进行的登记。
(4)注销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的消灭而进行的登记。
(5)其他登记,包括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和查封登记。
2 完善土地登记制度,健全土地登记管理
现阶段我国的土地登记政策虽已相对完善,但是还存在着管理结构不够健全、管理人员分工不够明确、岗位设置不够合理等问题。当出现土地登记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的时候,往往找不到管理和制定部门来解决对应的问题。并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土地登记制度也应不断的更新来紧跟时代发展的脚步,多出台新政策来增加各项土地登记工作的依据,更好的进行管理。具体来说,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土地登记制度:
2.1 明晰土地产权
土地登记和土地管理的主要问题就是土地产权的问题,唯有抓住产权清晰的主线,掌握土地产权的权属问题,防止在交易的过程中由于查阅资料而浪费大量的时间。如果在交易的过程中,能够及时的查清土地产权的归属问题,就极大的提高了土地登记的工作效率,对于有产权争议性的土地进行暂时的封闭,不准许投入市场进行交易,确保交易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2 完善地方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有关部门应根据土地登记的发展情况和我国土地制度的制定情况,制定长期、中期和短期的立法计划,并且将立法的执行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各分局应定期制定立法建议任务指标,由上级领导部门统一协调和管理,并将重要的建议进行整合和归纳,登记到下一年度的立法计划中。通过每年这种循环的方式,逐步形成完善的土地资源法律法规体系,并建立监督机制,来监督法律法规的指标完成情况。
2.3 建立高质量的管理团队
土地登记的工作人员是服务性质的人员,因此,具有高素质、高效率的土地登记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团队建设对于新时期我国的土地登记管理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对于登记任务而言,土地管理单位应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素质的业务主干,加强对业务熟悉度和预警方面问题的处理能力培养,并加强对土地政策、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方面的学习和管理,并邀请国内土地管理方面的专家和学者对其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和业务讲解,使工作人员能够看到外界的发展趋势和其他单位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方式,在最短的时间内培养具有高素质的业务骨干,为土地管理单位带来新的管理观念和先进的管理经验。
3 结语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土地作为农民经济收入的基础和城市发展的源头,日益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土地的经济效益也日益显现,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作为土地登记人员,应顺应时代的发展,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完善土地登记制度,提升土地登记管理水平,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优化土地登记的流程,进一步促进土地登记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参考文献:
[1] 朱梅芳.土地登记管理中常见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J].现代物业(上旬刊),2013,06:20-21.
[2] 蒙毅,翟建松.现行土地登记管理体制需要改革[J].中国土地,2008,06:63.
[3] 刘燕,杨庆媛,陈展图.论《土地登记办法》对我国土地登记制度的改进[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3:1-4.
[4] 宋才发.土地登记是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J].青海社会科学,2009,01:174-178.
[5] 罗菲,钱峰,曹银.浅议我国土地登记代理制度管理和完善[J].科技创业月刊,2010,08:91-93.